太原明确乡村建设十二项重点任务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5/12 点击率:1637次
本报太原5月11日讯(记者姚凡)今天,记者从太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太原市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发布,通过推进十二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太原市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该办公室要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现代文明乡风,提升农村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二项重点任务的主要内容是:实施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成40个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农村水安全保障工程,提升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智能农村电网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实现全市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