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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5/31 点击率:584次
     去年10月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明确提出“发展相对滞后,但改革决不能落后。”随后,布局启动了一批重大改革。眼下,我省改革已进入“施工高峰期”,全省上下勠力而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5月21日,省委召开全省改革推进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的指示要求,推动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抓好改革落实工作,巩固和发展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态势,力争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我省这一轮改革特点鲜明。
  坚定改革决心、彰显“山西气魄”。省委始终坚持把抓改革作为重要的看齐任务和重大的政治责任,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以“改革决不能落后”的决心、以强烈的历史担当推动改革落地生根。山西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彻底改不行、不抓紧改不行的历史关口。唯有改革才能强动力增活力,唯有改革才能推动转型升级,唯有改革才能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绘就的宏伟蓝图。要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彰显“山西气魄”,努力在全国改革版图和发展格局中赢得地位、赢得先机、赢得主动。这已在全省上下形成高度共识。
  强化改革意识、提升工作标准。用改革的思维打开发展局面、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为提升改革工作标准,省委提出了“三个三”抓改革的具体方法,即搞清楚中央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搞清楚全国同类改革的先进经验、搞清楚山西当下推动各项改革的着力点;对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要分析哪些管用、效果比较明显,哪些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哪些不接地气、群众获得感不强;统筹安排新提出的改革事项、需要修订完善的改革方案和需要督办落实的改革任务,自觉对表对标、提升改革摆位,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目前已经得到各市县、各部门的普遍运用。
  突出改革重点,全面统筹推进。这一轮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引领性、基础性、关键性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省级层面出台25个改革类制度性文件,涉及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国资国企、电力体制、生态环保、司法体制、党的建设等多个领域。年初,省委确立了今年6个方面40项改革事项,省市县三级主要负责人各自认领、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力破经济转型困局,增强新制度新机制供给能力。按照省委部署,2月25日,在筹划启动3个月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成立,开发区进行二次创业,为资源型地区转型再探新路,为全省域转型综改试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月30日,山西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并运行,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度优势正转化为治理效能;5月15日、5月25日省深改领导小组第27、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等,深化国企国资改革“1+N”总体布局初步形成,我省国企改革全面启动。
  压实改革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在推进改革中,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都当“施工队长”,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我省各项改革实行省领导分工负责制,今年铺开的40项改革都指定了责任领导和落实单位。省委书记骆惠宁负责监察体制改革等10项重点难点改革,省长楼阳生负责16项重点难点改革。5月21日召开的全省改革推进会议要求,改革要善作善成,落地见效,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健全督办督察机制,把改革落实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到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重点抓好今年6个方面40项改革任务落实,既要蹄疾步稳,又要只争朝夕,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改革成效。
  目前,山西一些事关全省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些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改革效益不断显现,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形成了以改革促转型、谋发展、惠民生、树形象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