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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促进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20条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6/19 点击率:839次
    6月14日,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若干意见》,20条举措含金量高,将有力促进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其主要内容有:
  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3届。
  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全员实施档案封存,建立档案工资与岗位薪酬相分离、人事档案职级与岗位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
  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员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鼓励综改示范区大力发展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支持综改示范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力争制定全国最优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综改示范区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在管辖区域内,按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要求,实施新的电网建设运营体制和售电体制。综改示范区内新增电量部分,比照我省对电解铝等高载能产业的用电政策执行。
  鼓励综改示范区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重点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金融服务集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互联网+”为重点的便利化政务服务新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鼓励综改示范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交叉办理、联合验收、网上办理等,提高审批效率。
  鼓励综改示范区面向市场需求,建立企业申报、与R&D投入相对应的科技项目普惠性扶持新模式,依据项目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实施科研经费后补助,促进科技扶持资金精准、高效、廉洁使用。
  鼓励综改示范区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积极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打造基金集聚区和金融小镇。大力发展产业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综改示范区财政资金可作为劣后级发起设立母基金,引导社会投资。
  支持综改示范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园区建设,可向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和自然人购买居间、推介、宣传等招商服务。
  鼓励综改示范区引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对于能够提升核心竞争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给予专项政策支持。
  鼓励先行先试,综改示范区及所在地市政府可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社会保障等办法、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通过行政奖励、财政扶持、借转补等方式,促进园区发展。